2008年4月24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一版:精华新闻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刑法“大腕”会诊知识产权犯罪
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金全

  本报讯  要严密知识产权刑事法网,增设一些新罪名,改革一些犯罪的罪状设置,让不法分子无处逃。昨天,刑法界权威赵秉志教授提出这个观点后,得到众多刑法界专家的力挺。
  在“知识产权保护举报宣传周”到来之际,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和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共同主办的“全球化时代的知识产权犯罪及其防治”学术研讨会在义乌举行,我国著名法学家高铭暄、孙在雍、赵秉志等50余位专家学者围绕全球化背景下的知识产权犯罪问题进行交流和演讲。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之一,就是越来越重视刑事手段在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中的作用。”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说,虽然我国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取得了诸多进展,但仍不能完全满足发展的需要,“我国仍有必要继续严密知识产权刑事法网,增设一些新罪名,改革一些犯罪的罪状设置”。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刘志伟等专家也提出,应立法增设商业性使用盗版软件的行为为侵犯著作权罪行为方式之一,增设进出口侵权货物罪。